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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2008〕第62号)
来源:2008-12-29 发布时间:2008-12-29 作者:2008-12-29 阅读数:
1471
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62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
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3月1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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