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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2009〕第63号)
来源:2009-01-04 发布时间:2009-01-04 作者:2009-01-04 阅读数:
1297
次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63号)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3月1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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