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1-03-15 发布时间:2011-03-15 作者:2011-03-15 阅读数:2101次
浙卫发 [2011] 49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省医政工作应以“卫生强省、全民健康”为目标,以“改革、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重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扎实做好医政各项工作。
一、拓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实惠
(一)优化公立医院布局。认真编制《浙江省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严格规划刚性,控制城市综合医院数量和单体医院规模扩张;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和职责分工。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管机制,明确政府办医、部门监管、医院运营责任。指导帮助嘉兴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适时组建评估专家组,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三)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继续确定医药费用门诊、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目标,开展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以及一些重点专科医疗费用的专项检查,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情况评估制度。
(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卫生领域。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积极推进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上水平的非公立医院,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非营利性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营利性医院。
(五)全面建立政事分开医疗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在浙江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建立医疗技术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评价和质量信息反馈四个专业化的执行委员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行业监管的职能,建立协调、统一、专业、高效的医疗质量监管新机制。
二、全面提升医院服务质量,让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
(六)加快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各地要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的建立,继续增加预约诊疗服务开放医院和号源数量,力争做到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全部加入预约诊疗服务平台。
(七)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服务为三大核心,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范围,至少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病房,已经开展的医院要不断增加试点病房,努力实现8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目标。
(八)努力改善医患关系。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加强平安医院创建组织机构建设,努力形成部门协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调研我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解决机制的实施情况,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特别是医疗责任保险或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的建立情况。
(九)促进医德医风建设。认真抓好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重点制度落实;配合做好对红包、回扣的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完善惩治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服务过程中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
三、狠抓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放心
(十)实施病种路径规范诊疗。2011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都要规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已开展路径管理的医院要不断扩大病种范围,达到重点改革任务书中300个病种的要求;继续做好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探索建立单病种管理制度。
(十一)强化医院感染控制。修订《医院感染管理与技术规范》;落实医院手术室、血透室、供应室等重点部门SOP及质量控制工作,以ICU导管相关性感染监测为重点,规范医院目标性监测;继续加强血液净化机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
(十二)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用药习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辅药查处力度,优化监测手段,推进医院合理用药;科学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多重耐药菌的监测;进一步推进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合理用药监测网络数据直报工作。
(十三)确保血液质量安全。以健全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制度规范和整改薄弱环节为抓手,加强采供血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力度。确保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在95%以上。推进临床互助献血,建立一支稳定的无偿献血队伍。推进医院临床输血科规范化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科学用血管理。
四、加快医疗事业发展,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
(十四)着力促进县级医院建设发展。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现所有县(市)至少都有一家二甲以上水平的医院;加大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力度,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进修培养、长期派驻人员、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县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十五)积极探索专病医疗中心建设。选择恶性肿瘤、心脏病等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疾病,建立区域性专病医疗中心。区域划分主要从医疗事业发展现状、区域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考虑,每个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医院共同竞争来建设专病医疗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县级医院学科能力,提高临床技术能力,为群众提供同质化的医疗服务。
(十六)提升医院综合实力。完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对照专家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完成标准中体现技术水平的所有技术项目,并大力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修订完善肿瘤、精神病等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全面提升我省医院综合实力。
(十七)推进医疗行业信息化建设。以方便群众就医、提高管理水平、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利于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为目标,以HIS、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系统为三大核心,与卫生信息化系列工程相衔接,积极推进医疗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十八)做好医疗扶持服务。全面督查《浙江省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对口支援贵州省县医院的各项任务;根据阿克苏地区和农一师(阿拉尔市)医疗卫生支援规划的要求,全面启动各项子规划的实施;继续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小儿心脏病、人工耳蜗埋植手术以及小儿白血病免费治疗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安全管理,确保任务又好又快完成。
五、强化服务要素监管,让群众看病就医更给力
(十九)严格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监管。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环节,加强日常不良行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间合作、协作行为,制定合作办医管理办法;依法严格把好医师、护士人员准入,实施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工作,调研并出台《浙江省医师多地点执业管理办法》;对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人员资质、开展的美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注销不符合要求的美容项目,健全医疗美容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严格二、三类医疗技术准入,组织制定浙江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和手术分级目录,全面建立规范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二十)依法做好其他各项医政工作。完成防盲、戒毒、征兵招生体检、绿色医院建设、医疗广告审查、劳动力鉴定等任务,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处置等日常性工作,树立良好的医政工作形象。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