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大学医院管理办公室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医联体  医联体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与武义江山义乌合作办医的批复

来源:2013-07-16 发布时间:2013-07-16 作者:2013-07-16 阅读数:1375

浙卫发 [2013] 176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你院《关于邵逸夫医院与基层医院合作办医的请示》(邵医〔2013〕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与武义县人民政府之间建立“紧密型、全方位”的合作办医模式,邵逸夫医院托管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增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武义分院”牌子,在医疗、护理、科研、管理、人才培养、远程医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二、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与江山市卫生局、义乌市卫生局建立战略合作办医模式。分别与江山市人民医院建立重点专科建设托管的紧密型合作关系,与义乌市中心医院就JCI评审、管理输出和国际化医院建设等专项内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三、建立合作关系后,双方医院的原行政隶属关系、医院所有权、独立法人地位、公益性质、医疗任务、职工编制和身份等均保持不变。
      四、合作双方要严格遵循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合作的不断巩固和深化。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建立起管理、技术、人才、信息和资金的联系纽带,提升合作双方的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区域医疗服务向分级诊疗方式转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五、合作办医具体方案须报我厅备案。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www.zjwst.gov.cn/art/2013/7/15/art_313_395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