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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办公室关于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干部交叉挂职的通知

来源:2017-05-12 发布时间:2017-05-12 作者:2017-05-12 阅读数:1110

医学院各系、各办、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优秀青年教师、临床医护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培养,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医学院与各附属医院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经研究,由医院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干部交叉挂职锻炼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要求

挂职岗位:

1. 医学院院长助理、科研办副主任、教学办副主任;

2. 附属医院院长助理、科教特别助理;

挂职要求:

采用柔性挂职的形式,时间一般为1年,因工作需要留任的不超过2年。

挂职干部保留原来身份待遇不变,但须有1/3以上时间投入到挂职单位工作。

二、挂职对象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

3. 专任教师、医生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职管理人员具有硕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六级职员及以上;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程序

医学院、各附属医院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本单位挂职推荐人员名单,医学院推荐5-7名,各附属医院推荐1-2名,并填写《医学院、附属医院挂职干部申请表》(附件1)和《医学院、附属医院挂职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于5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医院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8630,电子邮箱:sunkai@zju.edu.cn

根据本次挂职岗位和要求、推荐人员情况,经资格审核、选拔任命等程序,确定挂职名单。


附件1:医学院、附属医院挂职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2:医学院、附属医院挂职干部推荐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医院管理办公室                                          2017年512